自诩正义法官的我,这次真正义了更新时间:2026-10-12 20:30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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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诩正义法官的我,这次真正义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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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下班,我准时上了楼。

不是我馋那顿饭,是我想看看方娟要干什么。

我带着一个“她可能在饭里下毒”的念头坐在饭桌前。

每道菜先闻,再小口尝。

她给我盛汤,我盯着她看了三秒,确认她手腕没抖。

她做的饭很好吃。

这就更不对劲了。

一个女人挺着七个月的肚子,为什么有空天天给邻居做饭。

这个念头出来的时候,我自己都觉得冷血。

可我的确这么想了。

她要是想骗我,应该做得好吃。

可一个怀孕七个月、连婴儿床都没买的女人,为什么有空给邻居做饭。

方娟腕上戴着一只银镯。

我找了个角度想看看,她正好抬手去拿酱油。

我看见了,内侧有东西,像字,笔画很细。

没看清。

我端起碗,顺口说:“镯子挺好看。”

她端着盘子的手往回缩了一下,把那半只镯子推进袖口里。

“旧东西。”

吃饭时,她手机一直静音,屏幕扣在桌上。

屏幕亮了一下,她手一抖,差点把碗摔了。

然后冲着我笑。

“是老公,问我们吃没吃。”

这句话她说了三遍。

前面两天每一遍,她都是先看屏幕,再把手机扣回去,扣的位置一次比一次远。

我问她:“家里就你一个人?”

“他忙。”她说,“有时候出差。”

“冰箱里菜挺多的。”

她低头扒饭:“婆婆周日来一次。她来了会看冰箱。”

我把周日记下了。

门响的时候,我注意到她整个人绷了一下。

进来的是她丈夫,陈立军。

穿着衬衫,头发梳得很顺,手里提着水果,进门先笑。

“辛苦你了,麻烦你陪娟娟吃饭。”

他说话很客气,客气到过分。

他换鞋的时候,先把玄关那两双鞋摆齐了。

然后他坐下,顺手用自己的筷子,把方娟碗里那块肉夹走了。

“医生说你要控糖。”

方娟的筷子顿了一下,没反驳。

我记得桌上那天四道菜,只有那一道是甜口的。

他进门以后,先去卧室看了一圈,又去阳台看了一眼,才坐下来吃饭。

整个过程,他没跟方娟说一句话。

他又坐下问我。

“做什么工作?”

“文员。”

“那你住哪里?”

“就在楼下。”

“一个人住怕吗?”

“不太怕。”

他听完点头,又说:“有事随时找我们,楼上楼下,方便。”

又问:“你家里人不常来吧。”

“不来。”

“那就好。”他笑了笑,“年轻人,清净。”

我当时没听懂这句“那就好”。

我起身要走。

她把剩下的半盘菜给我打包。

“妹妹一个人,明天热热就是一顿。”

他站在门口看着她装,没说话。

她先开门,探出头,往楼道两边各看了一遍,才侧身让我出去。

那天深夜十一点多,楼上传来一声闷响。

接着是拖拽的声音,像有家具被人反复挪动,一下,两下,停,再一下。

我从床上站起来,把手机贴着天花板开了录音。

录了四分钟,回放里全是噪音。

声音停了。

我躺回去,在黑暗里睁着眼睛。

第二天早上,我在楼道里碰见方娟。

她提着垃圾袋下楼,看见我,脚慢了一下。

“昨晚你们家是不是搬东西了?”

她愣了两秒,说:“没有。”

然后她就走了。

她没有问我为什么这么问。

一个正常人会问的。

晚上把事情从头到尾捋了一遍。

方娟穿长袖。

家里没有婴儿的东西。

手机永远静音。

陈立军客气得挑不出毛病。

她送我出门要看两次楼道。

那天夜里,我把三件事并排写在纸上:

袖口。

空客厅。

静音的手机。

单看都不算什么。

摆在一起,就是一个家的全部表情。

正常得过分的,就是最大的不正常。

我给他盖了一个章:

这一家人,正常得像是演给我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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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
作者名:爆米花
更新时间:2026-10-12 20:30:42

第二天下班,我准时上了楼。

不是我馋那顿饭,是我想看看方娟要干什么。

我带着一个“她可能在饭里下毒”的念头坐在饭桌前。

每道菜先闻,再小口尝。

她给我盛汤,我盯着她看了三秒,确认她手腕没抖。

她做的饭很好吃。

这就更不对劲了。

一个女人挺着七个月的肚子,为什么有空天天给邻居做饭。

这个念头出来的时候,我自己都觉得冷血。

可我的确这么想了。

她要是想骗我,应该做得好吃。

可一个怀孕七个月、连婴儿床都没买的女人,为什么有空给邻居做饭。

方娟腕上戴着一只银镯。

我找了个角度想看看,她正好抬手去拿酱油。

我看见了,内侧有东西,像字,笔画很细。

没看清。

我端起碗,顺口说:“镯子挺好看。”

她端着盘子的手往回缩了一下,把那半只镯子推进袖口里。

“旧东西。”

吃饭时,她手机一直静音,屏幕扣在桌上。

屏幕亮了一下,她手一抖,差点把碗摔了。

然后冲着我笑。

“是老公,问我们吃没吃。”

这句话她说了三遍。

前面两天每一遍,她都是先看屏幕,再把手机扣回去,扣的位置一次比一次远。

我问她:“家里就你一个人?”

“他忙。”她说,“有时候出差。”

“冰箱里菜挺多的。”

她低头扒饭:“婆婆周日来一次。她来了会看冰箱。”

我把周日记下了。

门响的时候,我注意到她整个人绷了一下。

进来的是她丈夫,陈立军。

穿着衬衫,头发梳得很顺,手里提着水果,进门先笑。

“辛苦你了,麻烦你陪娟娟吃饭。”

他说话很客气,客气到过分。

他换鞋的时候,先把玄关那两双鞋摆齐了。

然后他坐下,顺手用自己的筷子,把方娟碗里那块肉夹走了。

“医生说你要控糖。”

方娟的筷子顿了一下,没反驳。

我记得桌上那天四道菜,只有那一道是甜口的。

他进门以后,先去卧室看了一圈,又去阳台看了一眼,才坐下来吃饭。

整个过程,他没跟方娟说一句话。

他又坐下问我。

“做什么工作?”

“文员。”

“那你住哪里?”

“就在楼下。”

“一个人住怕吗?”

“不太怕。”

他听完点头,又说:“有事随时找我们,楼上楼下,方便。”

又问:“你家里人不常来吧。”

“不来。”

“那就好。”他笑了笑,“年轻人,清净。”

我当时没听懂这句“那就好”。

我起身要走。

她把剩下的半盘菜给我打包。

“妹妹一个人,明天热热就是一顿。”

他站在门口看着她装,没说话。

她先开门,探出头,往楼道两边各看了一遍,才侧身让我出去。

那天深夜十一点多,楼上传来一声闷响。

接着是拖拽的声音,像有家具被人反复挪动,一下,两下,停,再一下。

我从床上站起来,把手机贴着天花板开了录音。

录了四分钟,回放里全是噪音。

声音停了。

我躺回去,在黑暗里睁着眼睛。

第二天早上,我在楼道里碰见方娟。

她提着垃圾袋下楼,看见我,脚慢了一下。

“昨晚你们家是不是搬东西了?”

她愣了两秒,说:“没有。”

然后她就走了。

她没有问我为什么这么问。

一个正常人会问的。

晚上把事情从头到尾捋了一遍。

方娟穿长袖。

家里没有婴儿的东西。

手机永远静音。

陈立军客气得挑不出毛病。

她送我出门要看两次楼道。

那天夜里,我把三件事并排写在纸上:

袖口。

空客厅。

静音的手机。

单看都不算什么。

摆在一起,就是一个家的全部表情。

正常得过分的,就是最大的不正常。

我给他盖了一个章:

这一家人,正常得像是演给我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