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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零:回村建厂,前夫一家跪求进厂拧螺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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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

4.

1984年的深圳,到处都是尘土飞扬的工地和行色匆匆的人群。

这里的空气里仿佛都飘着金钱的味道。

太奶奶带我住进了罗湖的一家招待所。

她扔给我一个帆布包,里面装着五千块钱。

“去沙头角。”

她点燃一根烟,翘着二郎腿,“听说那边电子表很火。我要你用这五千块,在一周内变成一万块。”

我吓得腿软:“我......我一个人?”

“不然呢?还要我陪你当保姆?”

她冷冷地看着我,“不敢去就把钱放下,回老家洗衣服去。”

又是这句话。

这句话像紧箍咒一样,死死拿捏着我。

我咬着牙,背起那个沉甸甸的帆布包,走进了深圳闷热潮湿的街道。

中英街人山人海。

那些五颜六色的电子表,在阳光下闪着诱人的光。

我学着别人的样子,挤在人群里,用刚学会的蹩脚粤语问价。

“阿叔,呢个表几多钱?”

老板是个精明的广东人,看我虽然穿得不错,但眼神发虚,张口就宰我。

“五十蚊一只,不讲价!”

五十?太奶奶给我的资料里说,进价最多二十。

要是以前的招娣,肯定就被吓跑了,或者老老实实掏钱。

但现在的我是林向晚。

我脑子里闪过太奶奶教我的话:“做生意,就是心理博弈。谁先露怯,谁就输了。”

我深吸一口气,努力挺直腰杆,装出一副老练的样子。

“阿叔,你这就没意思了。我是拿货的,不是买着玩的。二十五,我要两百只。”

老板愣了一下,上下打量我。

“靓妹,二十五太低啦,我都要蚀本嘅......”

“那就二十六,不行我去隔壁。”

我作势要走。

“哎哎哎!回来!”老板急了,“二十八!不能再低了!”

经过半个小时的拉锯战,最后以二十七块成交。

我背着两百只电子表走出中英街时,后背全都湿透了。

但我心里却有一团火在烧。

我做到了。

我竟然真的做到了。

然而,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。

我刚走出关口,就被几个流里流气的年轻人拦住了去路。

“哟,靓妹,货不少啊?交点保护费吧?”

领头的黄毛叼着牙签,眼神猥琐地盯着我鼓鼓囊囊的包。

这条巷子没什么人,喊救命也没用。

恐惧像蛇一样缠住我的脖子。

我下意识地想要抱头求饶,想要把包给他们换条生路。

但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太奶奶那张冷峻的脸,还有李大柱那贪婪的笑。

如果我现在把货交出去,我就完了。

我就要回去那个地狱,继续当招娣。

不!我绝不!

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,猛地从包里掏出一把在路边买的水果刀。

我双手握着刀,在那几个人面前乱挥,眼睛赤红,像一只被逼急了的野兽。

“滚!都给我滚!谁敢抢我的东西,我就捅死谁!”

“我有艾滋病!我不怕死!来啊!”

我歇斯底里地尖叫着,那副疯魔的样子把几个小混混吓了一跳。

“操,这女的有病吧?”

“这年头还有不要命的。”

他们骂骂咧咧地退后了几步,看我真的敢拼命,最后吐了口唾沫走了。

等人走远了,我才瘫软在地上,刀当啷一声掉落。

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,眼泪鼻涕糊了一脸。

但我笑了。

我一边哭一边笑。

我护住了我的货,也护住了我的命。

原来,只要你够狠,连坏人都怕你。

原来,这就是太奶奶说的“闯”。

我擦干眼泪,捡起包,昂着头走出了巷子。

这五千块,我一定会变成一万块,变成十万块。

我要让所有人都看看,我林向晚,再也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童养媳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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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

作者名:桃汁幺幺
更新时间:2026-03-25 14:52:29

4.

1984年的深圳,到处都是尘土飞扬的工地和行色匆匆的人群。

这里的空气里仿佛都飘着金钱的味道。

太奶奶带我住进了罗湖的一家招待所。

她扔给我一个帆布包,里面装着五千块钱。

“去沙头角。”

她点燃一根烟,翘着二郎腿,“听说那边电子表很火。我要你用这五千块,在一周内变成一万块。”

我吓得腿软:“我......我一个人?”

“不然呢?还要我陪你当保姆?”

她冷冷地看着我,“不敢去就把钱放下,回老家洗衣服去。”

又是这句话。

这句话像紧箍咒一样,死死拿捏着我。

我咬着牙,背起那个沉甸甸的帆布包,走进了深圳闷热潮湿的街道。

中英街人山人海。

那些五颜六色的电子表,在阳光下闪着诱人的光。

我学着别人的样子,挤在人群里,用刚学会的蹩脚粤语问价。

“阿叔,呢个表几多钱?”

老板是个精明的广东人,看我虽然穿得不错,但眼神发虚,张口就宰我。

“五十蚊一只,不讲价!”

五十?太奶奶给我的资料里说,进价最多二十。

要是以前的招娣,肯定就被吓跑了,或者老老实实掏钱。

但现在的我是林向晚。

我脑子里闪过太奶奶教我的话:“做生意,就是心理博弈。谁先露怯,谁就输了。”

我深吸一口气,努力挺直腰杆,装出一副老练的样子。

“阿叔,你这就没意思了。我是拿货的,不是买着玩的。二十五,我要两百只。”

老板愣了一下,上下打量我。

“靓妹,二十五太低啦,我都要蚀本嘅......”

“那就二十六,不行我去隔壁。”

我作势要走。

“哎哎哎!回来!”老板急了,“二十八!不能再低了!”

经过半个小时的拉锯战,最后以二十七块成交。

我背着两百只电子表走出中英街时,后背全都湿透了。

但我心里却有一团火在烧。

我做到了。

我竟然真的做到了。

然而,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。

我刚走出关口,就被几个流里流气的年轻人拦住了去路。

“哟,靓妹,货不少啊?交点保护费吧?”

领头的黄毛叼着牙签,眼神猥琐地盯着我鼓鼓囊囊的包。

这条巷子没什么人,喊救命也没用。

恐惧像蛇一样缠住我的脖子。

我下意识地想要抱头求饶,想要把包给他们换条生路。

但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太奶奶那张冷峻的脸,还有李大柱那贪婪的笑。

如果我现在把货交出去,我就完了。

我就要回去那个地狱,继续当招娣。

不!我绝不!

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,猛地从包里掏出一把在路边买的水果刀。

我双手握着刀,在那几个人面前乱挥,眼睛赤红,像一只被逼急了的野兽。

“滚!都给我滚!谁敢抢我的东西,我就捅死谁!”

“我有艾滋病!我不怕死!来啊!”

我歇斯底里地尖叫着,那副疯魔的样子把几个小混混吓了一跳。

“操,这女的有病吧?”

“这年头还有不要命的。”

他们骂骂咧咧地退后了几步,看我真的敢拼命,最后吐了口唾沫走了。

等人走远了,我才瘫软在地上,刀当啷一声掉落。

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,眼泪鼻涕糊了一脸。

但我笑了。

我一边哭一边笑。

我护住了我的货,也护住了我的命。

原来,只要你够狠,连坏人都怕你。

原来,这就是太奶奶说的“闯”。

我擦干眼泪,捡起包,昂着头走出了巷子。

这五千块,我一定会变成一万块,变成十万块。

我要让所有人都看看,我林向晚,再也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童养媳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