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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
4.
1984年的深圳,到处都是尘土飞扬的工地和行色匆匆的人群。
这里的空气里仿佛都飘着金钱的味道。
太奶奶带我住进了罗湖的一家招待所。
她扔给我一个帆布包,里面装着五千块钱。
“去沙头角。”
她点燃一根烟,翘着二郎腿,“听说那边电子表很火。我要你用这五千块,在一周内变成一万块。”
我吓得腿软:“我......我一个人?”
“不然呢?还要我陪你当保姆?”
她冷冷地看着我,“不敢去就把钱放下,回老家洗衣服去。”
又是这句话。
这句话像紧箍咒一样,死死拿捏着我。
我咬着牙,背起那个沉甸甸的帆布包,走进了深圳闷热潮湿的街道。
中英街人山人海。
那些五颜六色的电子表,在阳光下闪着诱人的光。
我学着别人的样子,挤在人群里,用刚学会的蹩脚粤语问价。
“阿叔,呢个表几多钱?”
老板是个精明的广东人,看我虽然穿得不错,但眼神发虚,张口就宰我。
“五十蚊一只,不讲价!”
五十?太奶奶给我的资料里说,进价最多二十。
要是以前的招娣,肯定就被吓跑了,或者老老实实掏钱。
但现在的我是林向晚。
我脑子里闪过太奶奶教我的话:“做生意,就是心理博弈。谁先露怯,谁就输了。”
我深吸一口气,努力挺直腰杆,装出一副老练的样子。
“阿叔,你这就没意思了。我是拿货的,不是买着玩的。二十五,我要两百只。”
老板愣了一下,上下打量我。
“靓妹,二十五太低啦,我都要蚀本嘅......”
“那就二十六,不行我去隔壁。”
我作势要走。
“哎哎哎!回来!”老板急了,“二十八!不能再低了!”
经过半个小时的拉锯战,最后以二十七块成交。
我背着两百只电子表走出中英街时,后背全都湿透了。
但我心里却有一团火在烧。
我做到了。
我竟然真的做到了。
然而,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。
我刚走出关口,就被几个流里流气的年轻人拦住了去路。
“哟,靓妹,货不少啊?交点保护费吧?”
领头的黄毛叼着牙签,眼神猥琐地盯着我鼓鼓囊囊的包。
这条巷子没什么人,喊救命也没用。
恐惧像蛇一样缠住我的脖子。
我下意识地想要抱头求饶,想要把包给他们换条生路。
但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太奶奶那张冷峻的脸,还有李大柱那贪婪的笑。
如果我现在把货交出去,我就完了。
我就要回去那个地狱,继续当招娣。
不!我绝不!
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,猛地从包里掏出一把在路边买的水果刀。
我双手握着刀,在那几个人面前乱挥,眼睛赤红,像一只被逼急了的野兽。
“滚!都给我滚!谁敢抢我的东西,我就捅死谁!”
“我有艾滋病!我不怕死!来啊!”
我歇斯底里地尖叫着,那副疯魔的样子把几个小混混吓了一跳。
“操,这女的有病吧?”
“这年头还有不要命的。”
他们骂骂咧咧地退后了几步,看我真的敢拼命,最后吐了口唾沫走了。
等人走远了,我才瘫软在地上,刀当啷一声掉落。
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,眼泪鼻涕糊了一脸。
但我笑了。
我一边哭一边笑。
我护住了我的货,也护住了我的命。
原来,只要你够狠,连坏人都怕你。
原来,这就是太奶奶说的“闯”。
我擦干眼泪,捡起包,昂着头走出了巷子。
这五千块,我一定会变成一万块,变成十万块。
我要让所有人都看看,我林向晚,再也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童养媳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