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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亲错人了
楼筱筱睁眼那一刻,嘴唇上还压着另一双唇。
又热又麻,混着一点酒气。她半跪在沙发扶手上,一条腿跨过别人的膝,手扣在对方后颈,指腹底下是剃得干净的发尾。
怔了两秒,她非常客观地给出评价:吻技略显青涩。
眼镜框硌了她一下。她稍稍退开,这才看清这个人。
金丝眼镜歪在鼻梁上,衬衫被她扯开了三颗扣子,领带松松挂在颈侧。眉骨很深,鼻梁挺直,唇被吻得发红,神情却还冷着,像刚从一场开不完的会里拽出来的。
他的手掌抵在她肩上,轻轻推搡着,但似乎是因为力道不够,推到一半改成把滑下去的肩带替她拉了回去。
“别。”他说,声音哑得厉害。
这人眼角泛着红,呼吸烫得不像话,说完那个字,喉结又动了一下,然后人就那样靠着沙发,手垂在膝边,像是完全没力气了。
这人是谁?我为什么会在亲他?
但是这人的嘴巴真软,还想亲怎么办?
楼筱筱这么想着,也这么做了。男人抬起眼,视线落在她脸上,像费力辨认了片刻,这次没再推她。她重新吻上去,男人的手臂收紧,将她稳稳圈在胸前,呼吸落在她唇边,热得她心口也跟着发乱。
她并不是没谈过恋爱,更不是会被一个吻弄得不知所措的小姑娘。可眼前这人身上有种奇怪的矛盾:明明冷得像块冰,吻她时却像是烧了起来。
楼筱筱仰起脸,主动贴近。
她趁着换气,笑着问,“原来你在这个时候,不爱说话啊?”男人没答,眼皮垂下去,睫毛在镜片底下投了很浅的一道影。
等她终于直起身,男人已经靠着沙发,眉心拧着,呼吸沉得像刚跑过一段长路,眼睛已经完全闭上,应该是睡着了。她的口红还糊在他嘴角,像是雪白的场地上印出了一朵娇艳的花,好看极了。
【宿主,晚上好啊。】
一个声音响起,楼筱筱抬眼,房间里再没别人。
【别紧张,我是系统。通俗点讲,你穿书了。】
穿书?
她环视一周,又低头看向自己身上的裙子。衣服不是自己的,地方也不认识,就连自己手腕上的那颗小痣都不见了。
“为什么是我?”
【这就要问问,被你伤过心的那些男人了。】
穿书前的楼筱筱,在原来的世界活得相当潇洒。她生了一张明艳漂亮的脸,嘴甜心冷,谈恋爱向来只图高兴。遇到好看的男人便都能哄上两句,等新鲜感过了,就立刻利落抽身,从不拖泥带水。
如果男人连最基本的物质需求和情绪价值都提供不了,那谈着还有什么意思?
可偏偏那些前任一个个拿得起放不下,在被分手后一个个骂她仗着一张脸到处招惹人,撩完就跑,半点真心不给。更有人诅咒她迟早也要栽在别人手里,也要让她尝尝追在男人屁股后面、求而不得被甩的滋味。怨念积得太深,竟真引来了穿书系统,趁她睡着时将人直接绑进了这本小说里。
系统将前因后果一五一十交代清楚,楼筱筱慢慢坐直了身体。
“所以?”
【所以,你现在穿到了一个舔狗身上。】
楼筱筱沉默片刻,气笑了。
她越想越觉得冤。那些男人约会前说好的不合适就散,怎么分手的时候,又要死要活的叫着不行,但是一个两个既不肯花时间,又分币没有,这怎么谈?
【你需要按照系统要求,完成舔狗任务攻略男主陆锦岑,才能活着回去。】
楼筱筱把垂在肩前的头发拨到身后。
“让我当舔狗?”
【嗯。】
“我这辈子都不可能给别人当舔狗的。”
【如果宿主未能维持舔狗人设,而导致小说世界出现bug,宿主将会直接魂飞魄散。】
她拨头发的手停了一下,然后语气诚恳又坚定的说:“舔狗?本小姐当的就是舔狗!”
【宿主,你成长得挺快。看样子会很轻松的完成任务呢。】
“谢谢,主要是惜命。”
她抽了张纸巾,擦掉指尖的口红,“说吧。我现在是谁,要舔谁,舔到什么程度?”
【你穿进了一本霸总小说。原身也叫楼筱筱,是个豪门千金,同时还是书里的恶毒女配。】
“豪门千金?!豪门千金当什么舔狗啊?”
【男主家更豪。】
楼筱筱无语:“行,您继续。”
【原身喜欢的人叫陆锦岑。他心里有个白月光,也就是女主,叫白矜矜。你这个角色,负责给他们的爱情添堵,再给他们送人、送钱、送助攻。】
随着系统的解释,原著里的剧情一点点浮现在她脑海中。
原身追陆锦岑,追得几乎没了底线。他随口说一句想吃城南的点心,她就能开两个小时的车买回来;他不肯见她,她便提着东西在楼下等,等到点心凉透,还要担心他没吃晚饭。
偏偏陆锦岑对她的耐心,连给白矜矜的零头都没有。
白矜矜受了委屈,他当场跟合作方翻脸,违约金说赔就赔,项目说停就停。底下的人忙得通宵,他只顾着陪心上人散心,直到资金周转不开,才终于想起着急。
原身在没被邀请的情况,自己替他填了窟窿,连借条都没要。他不过就是回了一句“谢谢,以后这个人情一定还”,她就翻来覆去看了半夜,舍不得删。
父母得知后,停了她的卡,想让她清醒一点。她却认定家里想活拆鸳鸯,逼她放弃真爱,于是拖着行李出了门,和家里断绝了关系。
上一次这么干的,现在都还在寒窑里吃野菜呢!
按原著发展,她往后还会继续纠缠陆锦岑,把白矜矜受的偏爱都算成自己的委屈,做出越来越出格的事。最后落了个众叛亲离,家破人亡的下场。
楼筱筱听到这里,心里一阵无语。
有钱,有家,还有愿意拦着她跳火坑的父母。
这么好的条件,她竟然最后全作没了。
果然,舔狗舔到最后,一无所有!
她楼筱筱在穿书之前最大的心愿,就是能手握千万家产,有个疼自己的爹妈,有个帅气多金的老公(没有也行),然后舒舒服服地摆烂。
如今这原装手里什么都有了,却全送去养男人了——还是个不爱自己的男人!
想到这里,楼筱筱忍不住问:“钱能要回来吗?”
【只要不违反邪恶女配的舔狗人设,都可以。】
她很轻地吸了一口气,目光落回沙发。
男人仍闭着眼,领口微敞,指节抵在扶手边缘。那只腕表的表盘映着灯光,随着他抬手的动作,露出一截利落的腕骨。
刚才只顾着看脸。
现在再看,确实浑身上下都挺贵。
楼筱筱盯了片刻,心里那股怨气稍稍散了些。
行吧。审美这件事上,她跟原身勉强算有点共同语言。
“要是长成这样,”她说,“倒追一下也无妨。”
【他不是陆锦岑。】
楼筱筱抬眼,“什么意思?”
【你刚刚亲的,是陆聿辞,陆锦岑的小叔。】系统说着,还补了一句:【亲小叔。】
楼筱筱安静了一瞬,再缓缓看向在沙发上熟睡的男人。
“那这是什么情况?!我不是陆锦岑舔狗吗?为什么在亲别的男人啊?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