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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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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天,法院立案的消息刚下来,方远就打了电话过来。
“江屿,起诉状写好了。”
“名誉权侵权,被告赵丽。赔偿诉求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、经济损失、律师费,总共五万。”
“另外要求她在业主群、小区公告栏和所有传播过谣言的网络平台公开道歉。”
“好。什么时候能立案?”
“我把材料递到法院,快的话一周内能立案。”
“但我要跟你说清楚,这个案子一旦立案,就意味着公开审理。”
“到时候所有材料都会成为公开记录,网上的人会知道的更清楚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你确定?”
“确定。”
方远沉默了一下:“行。那我明天去递材料。”
挂了电话,我下楼买饭。
走到小区门口,看见赵丽站在那儿,跟几个大妈聊天。
她看见我,脸色变了,转身要走。
我喊住她:“赵姐。”
她停住脚步,回过头,表情复杂。
“赵姐,我已经委托律师起诉你了。法院的传票过几天就到。”
她的脸色刷地白了:“你起诉我?”
“你未经核实,在网上散布不实信息,诽谤我,导致我被网暴、被赶出住处、无法正常备考。”“这些,法庭上见。”
旁边几个大妈面面相觑。
赵丽的声音尖了起来:“你还有理了?你对我女儿做那种事,你还有脸起诉我?”
“我对你女儿做了什么?你拿出证据来。”
“我女儿不会说话,你就是欺负她不会说!”
“你女儿不会说话,但你不是她。”
“你怎么知道我对她做了什么?你问过她吗?你亲眼看到了吗?”
赵丽张了张嘴,说不出话。
一个大妈站出来帮腔:“人家一个当妈的,还能冤枉你不成?”
我看着她:“阿姨,如果她冤枉了我呢?”
“如果我什么都没做呢?谁来赔偿我这几天被骂、被赶、被网暴的损失?”
大妈不说话了。
赵丽的嘴唇在发抖:“你吓唬谁呢?你告就告,我怕你啊?”
我没再说话,转身走了。
背后传来她的声音,带着哭腔:“什么人啊,做了坏事还这么嚣张......”
下午,方远发来消息:“材料递了。法院说一周内给答复。”
“好。”
我放下手机,想安静一会儿,但还是忍不住打开业主群——又炸了。
“302那个居然敢起诉?他哪来的底气?”
“支持赵姐,跟这种人渣干到底!”
没什么好说的。我退出了群聊。
手机响了,是朵朵爸爸。
“江屿,我刚从社区那边拿到一份材料。”
“去年有一次,赵丽把朵朵锁在门外三个小时,邻居报警了。”
“警察来了之后,赵丽当着警察的面骂朵朵,说她是拖油瓶,要不是因为她自己早就改嫁了。”
“有记录?”
“有。出警记录上写得清清楚楚。”
“这份材料能给我吗?”
“我发给你。”
几分钟后,一份PDF文件发了过来。
我打开一看,是派出所的出警记录,上面写着:
报警人王某,称邻居家小孩被锁在门外三个小时,敲门无人应答。
民警到达现场后,联系到孩子母亲赵丽。赵丽开门后情绪激动,对孩子进行辱骂。
民警对孩子母亲进行批评教育。
我截了图,发给方远。
方远秒回:“好东西。这个能证明赵丽情绪不稳定,有诬陷他人的前科。”
“能用上?”
“能。虽然不是直接证明你清白的证据,但可以削弱她证词的可信度。”
我松了口气。
窗外天黑了。我打开台灯,翻开书。
四天没看书了。
我拿起笔,在真题上写了一个字,脑子里嗡嗡的,全是这几天的画面。
我放下笔,闭上眼睛。
再睁开的时候,手机亮了。方远发来一条消息:
“法院立案了,下周开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