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渣夫以为我爱他入骨,其实他只是个平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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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第1章

叶景城带小情人回来那天,我正盯着他那张脸出神。

他以为我在为他的背叛伤心欲绝,甚至故意当着我的面给那女孩包扎。

我却在想,这创可贴贴歪了,要是贴在我初恋脸上,他肯定会温柔地笑。

叶景城冷笑着问我:你不吃醋吗?

我微笑点头,贴心地递上医药箱。

他不知道,我等的正主已经回国了,而他这个劣质平替,也该滚出我的视线了。

别演了,替身先生

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

结婚三周年纪念日,我在厨房站了四个小时。

牛肉七分熟,红酒醒了两个钟头,餐桌上点好了蜡烛。

叶景城八点半才回来。门一推开,一股浓郁的女式香水味扑面而来,瞬间盖过了饭菜的香气。

他身后跟着一个女人。

长腿细腰,奶油色小外套,抱着个小包,站在门口打量客厅,眼神里没什么局促。

我放下餐巾。

叶景城把外套甩在沙发上,看都没看我,直接对那女人说:“就是这里,你喜欢哪间房,自己挑。”

说完他才转过头,等着看我的反应。

这三年,他这种表情我见过很多次——他在等我哭,等我摔东西,等我质问这个女人是谁。

我没有哭,也没摔东西。

我走到那个女人面前,开口:“你好,我是沈青竹,叶景城的太太。请问有没有忌口?我做了几道菜,不知道合不合你的口味。”

她愣了一下。

叶景城也愣了一下。

我转身去鞋柜拿了双新拖鞋,放在她脚边。

叶景城清了清嗓子,声音硬了几分:“她叫顾芒,以后住这里。你要聪明,就把客房收拾出来。”

“好。”我说,“菜快凉了,先吃饭吗?”

他想发火却找不到理由的憋闷样子,让我心情很好。

他越是期待我失控,我就越要表现的滴水不漏。

那天晚上,我们三个人同桌吃饭。

叶景城喝了两杯酒,全程都盯着我,像在等一个情绪爆发的信号。

我吃的很慢,中途给他夹了块红烧肉,又顺手把他的酒杯续满,贤惠的让顾芒都停下了筷子。

有的男人就是这样,虽然让人反胃,但胜在便宜管饱,还没到扔进垃圾桶的时候。

叶景城夜里喝醉酒,是三天之后的事。

他回来的脚步很重,冲进书房,把架子上的东西哗啦一下全扫到地上。然后我听见一声脆响。

瓷器碎裂的声音,很清晰。

我从卧室出来,走进书房。

地上碎成三瓣的是一个青花缠枝纹茶碗,一直摆在书架最高处,落了灰我也没擦过——至少在叶景城眼里,我对那东西很珍视。

他站在旁边,抱着酒瓶,眼神躲闪,又带着一种等着看好戏的气势。

我跪下去,一片一片的捡起碎片。

我没哭,但眼眶红了。这不需要真的伤心,三十秒不眨眼,效果差不多。

叶景城喝了口酒,没说话,但一直在看我。

他要的不是道歉,是想看我在乎的东西被他毁掉后,那种无能为力的样子。

我把碎片用纸巾包好,站起来,没有说话。

他转身走了。

我把碎片放在桌上,打开手机查了一下这个型号。

清代光绪年间,青花缠枝纹茶碗,市场成交价七到十二万。

我在备忘录里记下一笔:损毁文物,十万。

然后放下手机,回屋睡觉。

叶景城以为他今晚打碎的是我的心。

他不知道,他只是亲手给自己的分手费,又多加了十万。

圈内聚会,一个月一次,叶景城每次都带我去。

理由很简单,他需要一个坐在旁边给他剥虾、续茶、说话得体又不抢风头的太太,来衬托他的成功。

那天席间,一个做房产的中年男人开口说叶总娶了个好太太,夸我气质好,人又勤快。

叶景城晃了晃酒杯,笑了:

“她啊,就是个家庭主妇,也没什么能耐,也就是我不嫌弃。要不然,她靠什么过日子?”

周围人的笑声轻了半拍。

我低头把虾剥好,放进他碟子里,没接话。

旁边几个太太看过来,眼神里满是同情。

我继续剥第二只虾。

叶景城喝完酒,侧过头,一脸自我陶醉。

我偶尔会在这种时候看他的侧脸。

高鼻梁,颧骨,下颌线。

不像,差了七分。但眉眼之间,有那么几秒很像。

我低下头,轻声开口:“像,真像。”

声音很轻,叶景城听见了,往我这边偏了偏头,表情里多了点得意。

我已经转过去继续剥虾了。

我在跟死人说话,他凑什么热闹。

---

顾芒有一种典型的自信:只要叶景城站在她这边,她就可以为所欲为。

那天她进书房找叶景城,出来的时候,叶景城一件定制白衬衫的前襟多了一道墨水印,毁的很彻底。

叶景城进来,拿起衬衫看了一眼,转过来问我:“这是怎么回事?”

顾芒站在旁边没说话,但眼神明晃晃的写着“就是她干的”。

我说:“我去买,买十件,今天能送到。”

叶景城愣了一下。

他等着看我跟顾芒互相指责,然后他来当裁判。结果我直接掏出手机,点开购物APP,找到同款,一口气选了十件。

付款用的是叶景城的副卡。

叶景城没说话。

“已经下单,今晚到。”我收起手机,“还需要我做什么吗?”

他盯着手机上的账单推送,表情很复杂,既有被人顺从的满足,又有些说不出的憋闷。

顾芒更是一脸错愕,她本来准备看我出丑,结果戏没看成,自己反倒成了多余的。

道歉要快,买单要刷他的卡,笑要笑的大方。让他觉得他赢了,他就什么话都说不出口了。

顺从是门手艺,用好了,比撒泼有效。

---

苏景辰回国的消息,是一个周三下午,我在给叶景城泡养生茶的时候收到的。

一个存了三年、从没联系过的号码,发来四个字:

“我回来了。”

我看了一秒,把手机揣进口袋,端着茶走进书房。

叶景城正盯着屏幕,听到脚步声也没抬头。

我把茶放在他右手边,顺手拿起桌上一根充电线——其实是我下午借口取文件时插进去的U盘,拷贝进度已经完成了。

叶景城这时抬起头,看见我站在他书桌旁,眼神一变。

“你在查什么?”

“给你拿充电线,放着碍事。”

他从椅子上站起来,走过来抓住我的手腕,盯着那根线和U盘看了三秒。

“你翻我东西了?”

“没有,我只是——”

“没有?”他把充电线扔回桌上,“沈青竹,你要查什么直接说,别搞这些小动作,当我是傻子吗?”

我没争辩,低着头,退了两步:“对不起,我只是想帮你收拾一下。”

他在原地站了几秒,重新坐下,喝了口茶,懒得再开口。

我退出书房,轻轻把门带上。

然后拿出手机,打开加密邮箱,把U盘里的竞标文件压缩打包,发了出去。

收件人是叶氏集团今年最大的竞争对手。

发件时间:下午四点三十一分。

我回复了那条“我回来了”的短信:知道了。

从茶室到书房,再到门口,前后不到三分钟。叶景城焦头烂额了半年的竞标项目,漏洞就从他自己书房流了出去,而泄密的人,当时正在给他泡枸杞茶。

怎么说呢,枸杞补肾明目,他以后应该用的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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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第1章

作者名:小青
更新时间:2026-05-22 16:17:20

叶景城带小情人回来那天,我正盯着他那张脸出神。

他以为我在为他的背叛伤心欲绝,甚至故意当着我的面给那女孩包扎。

我却在想,这创可贴贴歪了,要是贴在我初恋脸上,他肯定会温柔地笑。

叶景城冷笑着问我:你不吃醋吗?

我微笑点头,贴心地递上医药箱。

他不知道,我等的正主已经回国了,而他这个劣质平替,也该滚出我的视线了。

别演了,替身先生

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

结婚三周年纪念日,我在厨房站了四个小时。

牛肉七分熟,红酒醒了两个钟头,餐桌上点好了蜡烛。

叶景城八点半才回来。门一推开,一股浓郁的女式香水味扑面而来,瞬间盖过了饭菜的香气。

他身后跟着一个女人。

长腿细腰,奶油色小外套,抱着个小包,站在门口打量客厅,眼神里没什么局促。

我放下餐巾。

叶景城把外套甩在沙发上,看都没看我,直接对那女人说:“就是这里,你喜欢哪间房,自己挑。”

说完他才转过头,等着看我的反应。

这三年,他这种表情我见过很多次——他在等我哭,等我摔东西,等我质问这个女人是谁。

我没有哭,也没摔东西。

我走到那个女人面前,开口:“你好,我是沈青竹,叶景城的太太。请问有没有忌口?我做了几道菜,不知道合不合你的口味。”

她愣了一下。

叶景城也愣了一下。

我转身去鞋柜拿了双新拖鞋,放在她脚边。

叶景城清了清嗓子,声音硬了几分:“她叫顾芒,以后住这里。你要聪明,就把客房收拾出来。”

“好。”我说,“菜快凉了,先吃饭吗?”

他想发火却找不到理由的憋闷样子,让我心情很好。

他越是期待我失控,我就越要表现的滴水不漏。

那天晚上,我们三个人同桌吃饭。

叶景城喝了两杯酒,全程都盯着我,像在等一个情绪爆发的信号。

我吃的很慢,中途给他夹了块红烧肉,又顺手把他的酒杯续满,贤惠的让顾芒都停下了筷子。

有的男人就是这样,虽然让人反胃,但胜在便宜管饱,还没到扔进垃圾桶的时候。

叶景城夜里喝醉酒,是三天之后的事。

他回来的脚步很重,冲进书房,把架子上的东西哗啦一下全扫到地上。然后我听见一声脆响。

瓷器碎裂的声音,很清晰。

我从卧室出来,走进书房。

地上碎成三瓣的是一个青花缠枝纹茶碗,一直摆在书架最高处,落了灰我也没擦过——至少在叶景城眼里,我对那东西很珍视。

他站在旁边,抱着酒瓶,眼神躲闪,又带着一种等着看好戏的气势。

我跪下去,一片一片的捡起碎片。

我没哭,但眼眶红了。这不需要真的伤心,三十秒不眨眼,效果差不多。

叶景城喝了口酒,没说话,但一直在看我。

他要的不是道歉,是想看我在乎的东西被他毁掉后,那种无能为力的样子。

我把碎片用纸巾包好,站起来,没有说话。

他转身走了。

我把碎片放在桌上,打开手机查了一下这个型号。

清代光绪年间,青花缠枝纹茶碗,市场成交价七到十二万。

我在备忘录里记下一笔:损毁文物,十万。

然后放下手机,回屋睡觉。

叶景城以为他今晚打碎的是我的心。

他不知道,他只是亲手给自己的分手费,又多加了十万。

圈内聚会,一个月一次,叶景城每次都带我去。

理由很简单,他需要一个坐在旁边给他剥虾、续茶、说话得体又不抢风头的太太,来衬托他的成功。

那天席间,一个做房产的中年男人开口说叶总娶了个好太太,夸我气质好,人又勤快。

叶景城晃了晃酒杯,笑了:

“她啊,就是个家庭主妇,也没什么能耐,也就是我不嫌弃。要不然,她靠什么过日子?”

周围人的笑声轻了半拍。

我低头把虾剥好,放进他碟子里,没接话。

旁边几个太太看过来,眼神里满是同情。

我继续剥第二只虾。

叶景城喝完酒,侧过头,一脸自我陶醉。

我偶尔会在这种时候看他的侧脸。

高鼻梁,颧骨,下颌线。

不像,差了七分。但眉眼之间,有那么几秒很像。

我低下头,轻声开口:“像,真像。”

声音很轻,叶景城听见了,往我这边偏了偏头,表情里多了点得意。

我已经转过去继续剥虾了。

我在跟死人说话,他凑什么热闹。

---

顾芒有一种典型的自信:只要叶景城站在她这边,她就可以为所欲为。

那天她进书房找叶景城,出来的时候,叶景城一件定制白衬衫的前襟多了一道墨水印,毁的很彻底。

叶景城进来,拿起衬衫看了一眼,转过来问我:“这是怎么回事?”

顾芒站在旁边没说话,但眼神明晃晃的写着“就是她干的”。

我说:“我去买,买十件,今天能送到。”

叶景城愣了一下。

他等着看我跟顾芒互相指责,然后他来当裁判。结果我直接掏出手机,点开购物APP,找到同款,一口气选了十件。

付款用的是叶景城的副卡。

叶景城没说话。

“已经下单,今晚到。”我收起手机,“还需要我做什么吗?”

他盯着手机上的账单推送,表情很复杂,既有被人顺从的满足,又有些说不出的憋闷。

顾芒更是一脸错愕,她本来准备看我出丑,结果戏没看成,自己反倒成了多余的。

道歉要快,买单要刷他的卡,笑要笑的大方。让他觉得他赢了,他就什么话都说不出口了。

顺从是门手艺,用好了,比撒泼有效。

---

苏景辰回国的消息,是一个周三下午,我在给叶景城泡养生茶的时候收到的。

一个存了三年、从没联系过的号码,发来四个字:

“我回来了。”

我看了一秒,把手机揣进口袋,端着茶走进书房。

叶景城正盯着屏幕,听到脚步声也没抬头。

我把茶放在他右手边,顺手拿起桌上一根充电线——其实是我下午借口取文件时插进去的U盘,拷贝进度已经完成了。

叶景城这时抬起头,看见我站在他书桌旁,眼神一变。

“你在查什么?”

“给你拿充电线,放着碍事。”

他从椅子上站起来,走过来抓住我的手腕,盯着那根线和U盘看了三秒。

“你翻我东西了?”

“没有,我只是——”

“没有?”他把充电线扔回桌上,“沈青竹,你要查什么直接说,别搞这些小动作,当我是傻子吗?”

我没争辩,低着头,退了两步:“对不起,我只是想帮你收拾一下。”

他在原地站了几秒,重新坐下,喝了口茶,懒得再开口。

我退出书房,轻轻把门带上。

然后拿出手机,打开加密邮箱,把U盘里的竞标文件压缩打包,发了出去。

收件人是叶氏集团今年最大的竞争对手。

发件时间:下午四点三十一分。

我回复了那条“我回来了”的短信:知道了。

从茶室到书房,再到门口,前后不到三分钟。叶景城焦头烂额了半年的竞标项目,漏洞就从他自己书房流了出去,而泄密的人,当时正在给他泡枸杞茶。

怎么说呢,枸杞补肾明目,他以后应该用的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