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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一早,我直接去饭店上班了。
打扫了一上午卫生后,我坐在杂物间歇脚,忽然惊觉干了两三个小时,竟然还没有在家干一个小时的活儿累。
宋研有洁癖,对家里的整洁异常看重,墙角缝有灰都难以忍受。
所以我每次干活都会足足重复三四次,到最后手已经酸到麻木,可还是不敢偷懒,怕他下班回来看见哪里没干净又不舒服。
可他每次去照顾喝多了的莫媛后,回家时衣服上都会有股酒臭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