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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我被纪知行重新接回了家。
三年前我发现他和我假结婚,砸了家里的结婚照,扯了一缕他妻子的头发,疯过,闹过。
三年后我正卖着猪肉,满口脏话。
「猪肉我买了,房租我还了,和我回家继续做我的情人,每个月十万。」
我回去了。
听到林雨汐对他撒着娇,
「一身猪肉味,我明天当着记者的面给她洗洗澡怎么样?」
纪知行声音很淡,
「随你怎么玩,别把人玩死了就行。」
他不知道,我这次回来只要钱,不要爱。
......
纪知行第二天要走的时候,我给他找出了搭配好的西装,就像是之前那样。
他双手环住我的腰,把我拉近了几分,热气喷洒在我的耳边,
「换了衣服,好看多了。」
「谢谢纪总。」
我不着痕迹地推开,给他系好领带。
纪知行察觉到我的疏离有些尴尬,但还是将碎发给我挽到耳后,
「这样好多了,像之前那样,你还是我的妻子,我还是你的丈夫,说着山盟海誓,你和雨汐只需要好好相处就行,她为人大度,不会为难你。」
像极了正妻和小妾的戏码。
我纠正说道,
「纪总说错了,我不是妻子,是情人。」
一句话将纪知行想说的话堵了回去。
他看着我,问道,
「你还在怨我。」
「有什么怨不怨呢,现在我和纪总是你情我愿的关系。」
我笑着说,
「到上班时间了,纪总赶快去上班吧。」
我送纪知行离开,离开之前他对我伸出手,将我紧紧抱在怀里,
「宋霜,无论你相不相信,我这三年很想你。」
说完后,他依依不舍地松开,随后坐上门口的宾利离开。
身上还有着纪知行留下的檀木味,我有些嫌弃地屏住呼吸,想到了从前。
这三年很想我。
我信了。
否则也不会去那满是烂泥的小巷子里,给我还清了所有的债,买了我所有的猪肉,问我愿不愿意回来。
当然愿意。
这三年的苦日子,我受够了。
纪知行去那天,刚下过雪,烂泥和雪混在一起,踩在那上面会把他那双定制的皮鞋弄脏。
而我穿着不合脚的雨鞋,拿着手里的砍刀对着刚刚揩我油的男人骂道,
「麻蛋,想去票就票!来招惹老娘干什么?不买猪肉就摸老娘大腿,给你那玩意砍下来让你断子绝孙!给我滚!」
那男人讪讪地骂了回来,
「一个小娘们长这么俏卖猪肉不就是给人摸的!还搁这装什么贞洁烈女?谁不知道你是被男人甩了才来这卖猪肉,老子还不嫌弃你不是处呢!装什么呢?」
我这砍刀还没有扔到那男人身上,他就被纪知行踹到地上。
我愣了神,看了好久才认出面前的男人是谁。
「你是什么东西?竟敢打老子?!」
「我是她男人。」
纪知行踩在那男人肚子上,一双凤目满是鄙夷,生生地掰断了那男人的手。
「这只手摸的她?还是另一只手,不说的话,两只手都废了。」
那男人疼得大叫,纪知行拿出一沓钱扔在他身上,让他滚。
「医药费,别出现在我面前。」
那男人哆哆嗦嗦地拿着钱离开了。
我将新鲜的排骨剁出来。
纪知行走近我问,
「跟我回家吧,好吗?」
「我现在认钱,不把肉都卖了,是不会收摊的。」
听到我的话,纪知行把想说的话咽了回去,
「我都买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