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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到商场门口,小念趴在我肩膀小声说:
“妈妈,那个叔叔还跟着我们。”
透过玻璃门,我看到沈嘉旭笔挺的西装,
毫不留恋推开门,刺骨的寒风迎面袭来,我帮小念拉紧帽绳,
那些曾经被我埋藏在心底的记忆,
竟如洪水般朝我疯狂袭来。
沈嘉旭同我应当算是青梅竹马吧,
我们两家是世交,他又同我年龄相仿,
上小学的年纪,家里长辈总会拍着我们的头调侃:
“知意是嘉旭的跟屁虫,是不是想做嘉旭的老婆?”
那时候,我还不太清楚老婆是什么意思,
嘟着小嘴娇憨的说:“我才不要做老婆,听起来太老了。”
“我要做管家婆,让沈嘉旭把零食都给我吃。”
当时周围的长辈都在笑,我却恼羞成怒一跺脚跑了,
自然也没看到,沈嘉旭站在原地也在笑。
我们小学,初中,高中都在一个班,
考上大学后,自然而然订了婚,
能领证的年纪,沈嘉旭迫不及待带我去了民政局。
我至今仍然无法忘记,沈嘉旭在民政局看我的眼神,
亮晶晶的发着光,比这世间最贵的钻石还要夺目。
沈嘉旭温热的手掌攥紧我的手腕:
“你不是要当我的管家婆?可不能跑!”
那时候,我们真的好幸福好幸福,
幸福到我找不到任何形容词来表达当时的感觉。
幸福到我生怕一睁眼就觉得自己做了一场梦。
直到,妈妈的女儿被私家侦探找到,
准确的说是,这个家的真千金回来了,
而我不过是当年在医院被抱错的野孩子,
霸占了真千金,长达二十三年的幸福生活。
所以,之后我的一切也不过是在还债而已,
我不恨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