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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自八岁被卖到了柳府,就是柳书涵家。
那时候我做着最下等的活。刷马桶,倒夜壶,洗衣晾晒,帮厨洒扫,什么活都做,抢着做。生怕他们家再不要我,让我流落街头,风餐露宿,与野狗抢食。
柳母看我乖巧勤奋,便将我留了下来。管我吃住,每个月还会发一点银钱给我,但我不舍得用,全都攒起来,埋在后院大树的墙脚下。
我的爹娘虽然卖了我,可时不时会来找我,问我要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