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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本手写日记。
泛黄的纸页上,是宋与薇娟秀的字迹:
“今天在酒会上远远看见他,他穿着深蓝色西装,真好看。我要努力,才能配得上他。”
“听说他喜欢听古典乐,我去学了三个月的小提琴,手指都磨破了。不过想到有一天能为他演奏,就觉得很值得。”
“只要能嫁给他,哪怕我披上假面,我也情愿。”
“婚礼上,他说他全都知道,他爱我。我好开心,我也爱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