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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色仍黑,沈蕙笙回到讲律院时,烛火已尽,案上的卷宗摊开,纸页被风微卷。
她坐下,手指轻触那行未完的手记:“律者,为治之本,然无权者,言不及用。”
她看着那几个字,忽然提笔,在下方添了一行——
“若理不能动权,当先争理之权。”
这一笔落下,她的心忽然定了。
她知道自己要去求什么,也知道这一求,未必有回音。
但若不去,便永远只能在这讲席之上,讲别人的案,评别人的冤,替当权者立言,而非替理者立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