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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围的人顿时沉默。
没有人敢上前劝解,都在默默围观这一场豪门恩怨。
我顿住脚步,没有回头,只是轻笑一声。
“你真有趣,你不会以为我选的是你吧?”
李速脸色僵硬,想说什么,却被于欢欢的低呼声吸引了注意力。
原来是我包上的铆钉扣不小心刮伤了于欢欢的手臂。
一条浅浅的红痕,在她无暇的皮肤上倒是清晰可见。
李速用力将我往前一推,我冷不防跌倒在地。
十公分的高跟鞋穿在脚上,这么一摔,脚脖子顿时就肿了起来。
我忍着剧痛看向李速。
脑子里想起的是前世他冷漠的面容,想起他为了于欢欢多次当众折辱我,最后甚至害死我。
我没有感到委屈,只是感到一阵愤怒和庆幸。
“你怎么这么歹毒!跟欢欢道歉!”
我嘴角抽搐,冷静道:“道歉?我凭什么道歉!”
“于小姐,造谣一张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,请你别再继续胡闹,向我道歉!”
“道歉?你真是做梦,你这样不懂事,我是绝对不会出席订婚典礼的。”
李速将于欢欢打横抱起离开了现场。
闹成这样,我也无心再聚会,于是跟朋友说明情况之后,去医院处理了脚伤,然后回了家。
几天后,袁家的人来下定。
客厅的大圆桌上摆满了他们送来的首饰,还有一个保险箱里装的都是现金。
另有一块玉璞,装在红木做成的盒子里,袁母亲自交到了我的手上。
“这是汉代的东西,如今有价无市,我本来想给你做个什么配饰,又怕不合你们年轻人的心意,干脆送给你,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。”
我心酸地低下头,揉了揉鼻尖。
前世我跟李速结婚,李速因为不想刺激于欢欢,只是跟我领了个证,连宴席都没办。
更不用说这样隆重的聘礼了。
李速不喜欢我,李家人看人下菜碟,自然对我也没什么好脸色。
我在李家过的还不如他们家的保姆。
想到这些,再看着眼前的袁母,我不由得庆幸自己这回终于没有选错人。
为了表示我也重视这门婚事,我决定去给袁飞卿挑一份结婚礼物。
在港城最著名的中式礼品店里,我挑了一条上好的菩提手串。
李速忽然带着于欢欢出现。
“你来这里干什么?”
他的眼神扫过老板娘手中的手串,有些不屑。
“我不喜欢这种东西,我又不是什么京圈佛子港城太子爷。”
“你如果非要给我买礼物,买手表就行了,大气!”
我有些不悦地拧起眉头:“这手串......”
“阿速!这支笛子真好看啊!”
于欢欢直接拿起我放在桌上的玉笛,仔细赏玩。
李速的语气忽然就温柔了起来:“你喜欢就定做一支。”
“可我现在就想要!”
于欢欢撒娇的样子让李速心情愉悦,然后跟老板娘道:“这支笛子是谁家定的,我出双倍价钱,卖给我吧。”
我挑眉道:“于小姐也会吹笛子?”
“不会难道就不能学了吗,再不济,拿着把玩也是好的,我虽然不像杨小姐家这样有钱,但也没人规定穷人便不许附庸风雅吧。”
大概是知道自己被人爱着,她话里话外都透着傲慢。
“可以当然可以,只是这是我的订婚礼物,汉代的白玉做成的,恐怕李少爷买不起。”
我笑着又补充了一句:“有价无市,你出多少,我都不卖。”
李速愣了愣,大概是从来没听过我这样冷漠疏离的语气。
很快他就恢复如常:“杨娜,一支笛子而已,你跟欢欢争什么,你抢了她心爱的男人还不够吗?”
这时,于欢欢也红着眼挤出了两滴眼泪。
“算了阿速,这么华贵的东西我拿着也是不配。”
“说什么呢,我爱你,你就是这港城最高贵的女子,什么不配?”
李速直接夺过那支玉笛,塞进了于欢欢手中。
我想要夺回来,却又一次被李速推倒在地。
“杨娜,别给脸不要脸,欢欢要你的东西,是看得起你,订婚礼物不就是带到我们家去的东西,欢欢也是我们家人,就当提前拥有了。”
我的旧伤刚愈,又添新伤。
他不可一世,像是娶我是对我莫大的恩赐。
以往我爱他,自然他要什么我都给。
可他却把我的爱踩在脚底下践踏,我的尊严和爱意一起,在前世就消磨殆尽了。
如今只剩无边的厌恶和恨意。
“你怎么确定我的订婚礼物会带到你家去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