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点众小说APP
体验流畅阅读
此时双颊泛着健康的粉色,烛光下一双杏眼亮晶晶的,满含期待。
红色小布包只巴掌大,可拿在手里沉甸甸的。
沈凌面上并看不出什么,只伸手接了,顺着布包开口,从里面取出了只小毛笔来。
毛笔为银质,不过两寸余,笔杆圆润光滑,一侧刻着‘金榜题名’,一侧刻着‘增智开慧’。
原是一支文昌笔。
“喜欢吗?”
庄可卿前些日子去松陵镇时,趁着沈凌去书铺,自己跑了趟首饰店,偷偷摸摸寻掌柜订做了这支毛笔,就是为了给他一个惊喜的。